根据《河北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》(校政字〔2023〕19号)和《河北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(类)管理办法》(校政字〔2021〕41号)有关规定,以及学校教务处《关于2021级本科生院内转专业的通知》的工作要求,为保证2021级学生院内转专业工作顺利进行,特制订本学院院内转专业实施细则。
一、学生转专业领导小组
组长:王淑芳
副组长:李盼来 哈艳 
成员:张建飞 张薇  2021级各班辅导员
二、学生转专业监察小组
组长:董国义
副组长:王振
成员:2021级各班学委
三、转出学生资格
1、2021级本科生(不含正在休学、保留学籍的学生);
2、无违反法律法规或校规校纪行为且品德优良;
3、依据2021—2022、2022-2023学年应修必修课平均成绩排名,学生依次申请转专业。
四、转出指标数额
各专业转出指标分配
|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| 专业 | 人数 | 转出指标 | 
| 物理学 | 30 | 2 | 
| 应用物理学 | 57 | 3 | 
|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| 88 | 4 | 
|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| 95 | 5 | 
|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| 56 | 3 | 
| 合计 | 
 | 326 | 17 | 
 
五、接收学生资格
1、2021级本科生(不含正在休学、保留学籍的学生);
2、无违反法律法规或校规校纪行为且品德优良的;
3、依据2021—2022、2022-2023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名,在接收指标内依次接收。
六、接收计划
|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| 专业 | 人数 | 接收指标 | 
| 物理学 | 30 | 2 | 
| 应用物理学 | 57 | 3 | 
|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| 88 | 4 | 
|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| 95 | 5 | 
|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| 56 | 3 | 
| 合计 | 
 | 326 | 17 | 
七、时间安排
1、9月19日,学院召开会议,讨论“院内转专业实施细则”。
2、9月20日,在学院内公布“院内转专业实施细则”,广泛告知学生,并报教务处备案。
3、9月21日,教学办将学生的排名发给2021级辅导员,各班在班内公示1天。
 4、9月22日——9月24日,各辅导员根据排名,安排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《河北大学2021级本科生院内转专业申请表》(网上下载),一式两份,上交辅导员。各辅导员根据学院分配给的指标数,填写《学院拟转专业学生名单汇总表》。
5、9月24日上午10点前,各辅导员将汇总表中学生的《河北大学2021级本科生院内转专业申请表》(一式两份,纸质),《学院拟转专业学生名单汇总表》(电子版)交到教学办公室。
6、9月25日——9月27日,学院确定转专业学生名单,学院内公示3天。
 
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
2023.9.19